1、负责全院的政治思想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和党建工作计划、职能处室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奖励办法;安排全院年度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;负责全院文明创建工作。
2、负责组织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的文件、政策、法规及党委、行政的决议、决定和院领导的指示;负责订购政治学习资料,安排党员、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;建立和完善人事、劳动、组织、文秘、各类假期、共青团等方面的管理制度,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。
3、负责党的思想、作风和组织建设,做好党员教育和党的组织发展工作;做好党委秘书工作,起草院党委各种文件和材料;做好全院党费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。
4、负责对中层干部的考察、考核,根据院长决定进行聘任。负责院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。
5、负责全院的人事工作,办理聘用、调动、院内调配、停薪留职、内退、拒聘待岗、退休、奖惩等有关手续,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;负责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,并对其进行入院教育以及办理转正、定级工作。
6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、工人等级考核、职称外语及各类执业资格培训考试、政府特殊津贴和突出贡献专家材料的审核、整理、上报,协助各处室进行聘任和考核。
7、负责办理出国人员、外调人员及职工家属和子女入党、参军、升学、招工等有关政审手续。
8、负责办理全院工资、绩效工资、津补贴报批审查,工资调整和核算工作。负责催办企业化管理的人员的各种社保等应缴纳资金。
9、办理职工各类假期的审定及有关手续,负责全院考勤管理,负责办理工伤事故认定,协助临时工合同签订和工资管理工作。
10、负责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生育、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和日常异动手续等工作;负责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费用审核。
11、负责落实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民主党派、侨务和少数民族工作。
12、负责文秘工作,起草年度总结和有关文件,管理院级印章,处理信函工作。办理院法人证书、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工作。
13、负责全院行政会议的安排和记录工作。
14、负责院信息化建设与网络管理,及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。
15、负责文件收发、传阅、督办、归档及利用。按上级规定做好机要档案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。对院有关文件、资料和图表建立电子文档。
16、负责全院报刊杂志的订阅和收发工作。
17、协助院团委书记做好共青团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和日常工作。
18、做好宣传工作,负责院宣传栏、电子屏管理。组稿、编辑印发《工作简报》,负责向国家林业局报送信息。
19、协助院妇委会主任做好妇女工作。
20、负责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。协调配合完成相关处室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。
21、负责对汽车班和院公车的管理,保证院内生产、生活用车需要,并制定管理办法付诸实施。
22、做好社区居委会的工作。配合工会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、创建模范职工之家等项工作。
23、负责与国家林业局和湖南省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。
24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