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全院生产和科研计划的制订和项目任务的下达与管理,定期组织抽查、检查、监督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,解决生产、科研工作的技术难题,实施质量管理,组织成果审核,实施成果质量管控,确保各项生产与科研工作按计划完成。
2、负责编制全院生产技术发展规划,组织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编制。
3、负责接待和处理技术方面的来信来访,办理上级和外单位委托的有关技术文件审查工作。
4、负责收集生产业务信息,对外承揽生产项目。
5、主持合同谈判,负责签订院内外合同(协议),检查合同执行情况,协助催收合同经费。
6、负责办理调查规划设计、工程咨询、工程设计、工程监理和旅游规划等各项资质证书以及年检工作。
7、负责管理院和环发新技术公司合同印章、成果专用章。
8、负责制订和完善院生产技术与经营的相关制度和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9、负责生产与科技方面的统计工作。
10、负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,对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实施生产、科研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。
11、协助院长制定年度目标大纲,负责横向展开到各处室,并组织实施和考评。
12、负责生产、科研项目成果等级评定和办理报奖事宜。
13、负责组织职工参加知识、技术更新等继续教育和参加各类业务会议,做好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业务建设。负责技术业务培训和业务会议的审批与登记。协助院工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能竞赛、比武活动。
14、负责生产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。
15、负责办理各类个人执业资格注册。
16、负责学会管理、协会管理,加强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,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学术活动。
17、负责《中南林业调查规划》刊物的组稿、编辑、出版、发行、归档等工作。
18、负责科技图书资料的订购、借阅和日常管理。
19、负责生产、科研项目成果资料的收集、验收、整理、归档、发送、利用和管理。
20、负责与国家林业局和各省区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。
21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